法律问答

临时请人做工的右手无名指被锯断了。作为雇主我应该承担什么样的责任?

工伤索赔
2022-04-17 14:52:3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给别人干活受伤,若是劳务关系的,提供劳务一方当事人因劳务使自己受伤的,应根据双方各自过错大小承担责任。《侵权责任法》第三十五条规定,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
  • 雇佣活动致人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规定,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员人身损害的,赔偿权利人可以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请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有工伤保险的由工伤保险支付,没上工伤保险的,由单位承担。但是具体问题还要具体分析,由于伤残等级的不同,即使是上了社保也有应当单位承担的部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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