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请问:父母在生前把房子卖给了我,并由我独自赡养老人。父母去世后,我的兄弟姐妹还有房子的继承权吗?

2018-07-29 17:12:3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关于没有尽心赡养的继承权是否存在这一问题,应当结合实际情况分析。如果老人生前订立了有效的遗赠抚养协议,约定由他人承担遗赠人生养死葬的义务并于遗赠人死后取得其遗产,老人去世后可以根据约定履行。
    如果老人并未订立有效的协议,那么老人去世后其遗产发生法定继承,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
    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 1,赡养年老父母是每个成年子女的责任和义务,和是否有权继承被继承人的遗产,没有关系;
    2,如果当事人对老人的遗产分配有异议的,可以在老人生前提出;
    3,被继承人生前有遗嘱的,以遗嘱为准,没有遗嘱的,按法定继承;
    4,我国《继承法》对继承的范围和份额规定得很明确,当事人可参照处理;
    5,如果对继承份额和继承人的范围有异议的,可以协商或者起诉解决。
  • 赡养和继承权的放弃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法律概念。子女对父母的赡养扶助是无条件的,无期限的。继承权的放弃,是指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前,继承人自愿做出不继承遗产的意思表示。
    继承权的放弃是单方法律行为,只要权利人单方做出放弃的意思表示,就发生放弃的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15条明确规定:“赡养人不得以放弃继承权或者其他理由,拒绝履行赡养义务。
    ”这表明,子女对父母履行赡养义务,是法定的义务,是无条件的。  根据继承法律的规定,子女是第一顺序的继承人,享有继承遗产的权利。继承权作为一项民事权利,是完全可以放弃的,但是与履行赡养义务没有必然联系,不能以此为由解除法定的赡养义务。
      更何况,放弃继承权的表示,只能在被继承人死亡后、继承开始前作出,才具有法律效力。当父母还在世的时候,放弃继承权是不可能做到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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