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婚前存入银行的钱,结婚后到期又存到别人名下,离婚后算夫妻共同财产

离婚
2019-03-23 18:36:07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婚前取得的财产,或者婚后有约定的,属于个人财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1.工资、奖金;
    2.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十九条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 第一种情况,婚前男方一个名义购房付首付,婚后夫妻共同还房贷。应当属于婚前个人财产,婚后还贷部分算共同财产,女方应当分得还款部分及利息一半的财产。
      第二种情况,婚前男方全额出资购房,婚后妻子要求在房产证上添加自己的名字,添加后该房产后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属于男方赠与女方的财产,离婚应当分割。
      第三种情况,婚后夫妻购房,房产证在男方一人名下,该房产应当婚后夫妻共同财产。
      第四种情况,婚前男方全额出资购房,婚后妻子要求将房产证上的名字改成女方一个人的名字,该房产应当属于女方财产。
  •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抚养费的标准一般是年收入的20—30%之间,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婚姻存续期间一方取得的财产均属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共同财产和债务归夫妻共同所有和负担,一般是一人一半,有协议依协议 。
    如果一方有过错,分割财产是可以少分或者不分,具体份额由法院裁定。
  • 你好,据《婚姻法》第十七条之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你好,据《婚姻法》第十八条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