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打电话给南昌的劳动局处理工资的事,他们的意思是说没签合同,不处理,难道不签合同不是叫老板给我们双倍工资嘛不签合同不是叫老板给我们双倍工资嘛?打电话给南昌的劳动局处理工资的事,他们的意思是说没签合同,不处理,难道不签合同不是叫老板给我们双倍工资嘛?

2019-03-23 19:05:00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公司不签定劳动合同属于违法行为,您可以收集证明实际劳动关系证据反馈到当地的劳动局或者劳动监察大队申请劳动仲裁,督促企业按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并对未签订劳动合同的期间主张双倍工资。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 1、未签劳动合同,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你有权要求单位支付双倍工资经济补偿;
    2、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你在提前30日书面通知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且无须赔偿;
    3、如未足付工资违法,根据《劳动合同法》的四十六条,你有权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
    4、如未交社保,可以要求单位补缴;
    5、如单位拒绝,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6、到银行打单,银行的单子可以作为证据。
  • 用人单位不签合同不买社保是违法的,可以向劳动监察投诉,并主张赔偿。
    根据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应当自用工之日起参加社会保险,在用工之日起30日内为劳动者办理社会保险登记,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劳动者个人承担部分,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
    用人单位用工4个月未参保,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投诉,由劳动监察责令改正,补缴社保。
  • 根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第6条之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1个月不满1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依照《劳动合同法》第47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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