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租赁公司的合伙人租了一辆大卡车。首期付款为5万元。我的名字写在收据上。一起开车一个月后,因为两个人不能来,我要求辞职并退还我预付的钱。在开车期间,他还借给我1.98万元。从第二个月到第九个月,他在分发汽车,他还支付租金。他挣多少钱,我一分钱也没分给他。现在,由于他还没有支付租金,这辆车已经被租赁公司扣除了。他说钱不见了,他甚至不还借来的钱。我该怎么办?怎样才能拿回我的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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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这种情况建议起诉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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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能起诉处理。对方涉嫌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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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建议先协商,协商不成了,通过向法院起诉解决。依据相关规定,当房东在房屋出租
合同期内单方随意涨房租时,租客可以拒绝并按照合同中约定的原房租进行支付。若房东拒收租金或者要求租客搬离,租客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房东继续履行合同或者在搬离后起诉要求房东进行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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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