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妈妈昨晚6点20分去上班了。她掉进了一辆电瓶车,摔成粉碎性骨折。她去了工厂。工厂说她的摔跤不属于工伤范围。工厂要承担什么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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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职工上班途中骑车摔伤不算工伤。职工上下班途中发生
交通事故认定为工伤,必须同时满足三个条件,即合理时间、合理路线、非本人主要责任,缺一不可。职工上班途中骑车摔伤,因为应当由自己承担主要责任,不符合认定为工伤的条件,不能认定为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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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款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根据第六款的规定,电瓶车是否为机动车是本案的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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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要求用人单位赔偿。如果用人单位有帮员工购买参加工伤保险,那么赔付就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按规定支付。如果用人单位没有参保的话,就要由用人单位负责支付全部
工伤赔偿。工伤认定与用人单位是否有过错无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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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