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在中介,他介绍我们去工厂做暑期工人,让我们叫200元押金,说9月7日给我们,9月13日我们打电话问押金,他突然拒绝承认,说这是安置费,不退还我们有一些截图,但付现金,没有转账记录,只有隔壁的现金记录,这可以合理收回吗?你能报警吗?
-
-
如果不退押金的,可以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以每人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收取押金,劳动者可以向当地劳动行政部门投诉或提起
劳动争议的
仲裁。
-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