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去快餐店做收银员。试用期为3天。试用期内没有工资,不仅是出纳,而且我自己负责餐饮和送货。然而,当送饭的时候,老板来到收银台把钱混在一起。最后,在计算账户时,钱是错误的。让我陪着损失是合法的吗?

2022-04-20 14:29: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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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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