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是暑期工。我们每天至少要工作11个半小时,然后休息时间就太短了。我们还有15个半小时。我看到一个地方写着,当我们超过16岁但不满18岁时,我们可以拒绝上夜班。后来,当我问的时候,我说这只是为了别人。老员工说他们星期天从不放假,总是加班,我今天八点上班,十一点半给我们半小时的饭。每当我们必须提前15分钟打卡时,我们就得排队。如果我们不能排队,我们就得扣钱。今天,我刚刚有了一个大婶,就回宿舍去处理,没吃东西。然后我直接去打卡。我5:30下班半个小时,然后我感到不舒服,因为我胃痛,我给工头打了电话。他说他几天后要休假。大家都知道他是个骗子。我从6:30一直到0:00才下班。我说我不舒服。主管没有让我请假?这是违法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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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休息休假管理制度如下: 1、对于休息日安排工作的,只有在不能安排补休的情况下,才支付加班报酬(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对于法定休假日安排工作的,无论是否安排补休,都需要按照规定支付加班报酬(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 2、我国的法定节假日根据《劳动法》第四十条规定,有元旦3天、春节7天、国际劳动节3天、国庆节7天;根据 2008年1月1日施行的《
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还包括清明节3天、端午节3天和中秋节3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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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