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当地一家厨具厂工作。自2008年6月以来已经8年了。公司从来没有给我买过五包。现在我想辞职,要求工厂支付8年的养老保险或支付相应的赔偿金。我可以吗?《劳动法》有哪些规定?是否有时间限制和地域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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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劳动法劳动
合同签订有年限规定。劳动合同的年限分为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完成任务为限三种。劳动合同期限需要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因此,应当遵循一定的原则,用统一的目标来约束当事人的意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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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业限制协议签订后,劳动者就负有在劳动
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后遵守竞业限制约定的义务,同时用人单位也要按照协议约定或者法律规定支付劳动者相应的竞业限制经济补偿金,因为劳动者遵守竞业限制必然会导致在劳动合同解除后自身收入的减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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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法并没有规定劳动合同的期限,具体期限由双方协商确定。《
劳动合同法》第十二条规定,劳动合同分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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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