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想问一下我租房时是否签了一年的合同。我呆了一个月。我必须在8号付房租。直到16号我才付钱。我不想租它。我和房东商量过要退还租金。房东要我把这几天的房钱补回来,否则我就报警。但是签合同的时候不是有押金吗?而且他没有在每次收钱的时候都给我们租金收据,所以这些天我们没有给房钱,这会违法吗?

2022-04-21 18:49:0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虽然没有签订任何协议,但形成事实上的租赁关系。租客不租房子,正常情况下,要提前一个月告知。在没有明确约定押金性质的情况下,押金的作用是为房屋及屋内财产设定的一个担保,租赁期间如造成出租人房屋及室内设施的财产损失则从押金里扣除
  • 房屋租赁合同中,如果解除合同,押金是否退还,需要根据以下情况分析:第一、承租人与出租人协商解除租赁合同,押金的退还以双方协议为准;第二、出租人违约,导致承租人要求解除合同,押金需要返还,并由出租人承担违约责任;第三、承租人违约,导致出租人要求解除合同,承租人承担违约责任,押金需要返还
  • 你好,需要根据合同的具体条款来定,如合同对租金的上限进行约定,应和房东协商解决。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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