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们五个人一起租了一所房子。由于矛盾,我们俩不得不走了。我们想要剩下的,否则房东可以退还租金。我们把押金和一个月的水、电、蒸汽,其余的给我们。合同由一个人签署。我能退吗?

2022-04-22 05:17:4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我国《合同法》第七十七条,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变更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在这种情况下可以和房东协商解决,可以视为变更合同。如果协商不成,有可能构成违约,应缴纳违约金
  • 一般情况下,押金的作用是为房屋及屋内财产设定的一个担保,租赁期间如造成出租房屋及室内设施的财产损失或有其他违约情况则从押金里扣除,如果没有造成损失也不存在违约则租赁合同期满或者解除合同时应予退还
  • 租房子是需要给房东缴纳押金的,如果合同到期之后房客决定搬走,房东却拒绝退还押金,或者是找各种理由不退押金,房客可以通过协商或者诉讼解决。房东无故不退还押金的,可以采取的方式首先是协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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