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与本部门业主协商解除劳动协议,但经济补偿自支付保险之日起计算。因为我已经工作了8年,并且只在接下来的4年内支付了保险费,所以我签署了终止咨询的意见。《意见》中没有写经济补偿金的计算标准,但进入企业的日期是第一天,是我没有交保险的那一天,所以我可以通过法律渠道申请我没有交保险的四年的补偿金。我应该准备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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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
合同后经济补偿金的计算标准根据《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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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