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和雇主签订了劳动合同。合同写在最后一页:如果我不办理辞职手续或未经批准擅自离职,无故不上班,将被视为旷工,公司将获得两个月的工资和补贴。情况是,我本周提交了辞职申请,但公司没有批准。我要求协商本周完成移交,下周直接离开。公司不同意。如果我下周不直接上班,我是否需要向公司支付上述两个月的工资。前提是,我有一份劳动合同。复印件上没有公司印章和法人签名,只有我自己的签名。这个合同还有效吗?公司没有给我应得的劳动合同,原件也没有公司盖章和签字。公司威胁说,如果我缺勤,即使劳动合同没有公司盖章,公司随后又签署了补充章,也要向劳动局要求赔偿!

2022-04-22 19:57:4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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