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与前妻协议离婚,两个儿子由我抚养长大。离婚协议没有具体规定子女抚养费和生活费的具体数额,但表示应由该妇女自行决定支付。在这种情况下,我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前妻支付具体的子女抚养费吗??非常感谢。

离婚
2022-04-23 01:18:4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离婚以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 夫妻离婚,子女的抚育费应由离婚的双方共同承担,不直接抚育子女的一方,应按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离婚判决书中确定的数额按时、足额支付,不直接抚育子女的一方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离婚判决书中确定的抚育费,直接抚育子女的一方或有民事行为能力的被抚育的子女,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判令不直接抚育子女的一方认真履行离婚协议或者离婚判决书确定的抚育费数额
  • 您好,您可以以孩子的名义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支付抚养费,如果对方逾期不支付,您可以以法院的判决书为依据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