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是2017届应届毕业生。我在公司工作了两个月,但公司没有支付工资,也没有解释不支付工资的原因。但是,劳动合同没有明确规定支付工资的期限。签订的劳动合同规定,培训时间为六个月,否则将支付之前的3000元培训费。所以我想问的是:1。公司是否违反《劳动法》第38条?未及时支付劳动报酬的。2.我可以申请终止劳动合同吗。

2022-04-23 08:26:2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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