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2016年1月28日,发生了一场斗殴。双方都报了警,并被送往医院。另一方的睾丸受伤,被送往医院检查。输注三天后病情好转。我做了两次手指骨折手术。6月25日,警察局在为我的手指进行第二次手术后进行了调解。对方支付了5000元作为结算。现在调解已经八个月零三个月了,请问律师,如果对方现在发现睾丸有后遗症,是否可以忏悔?我们能推翻调解协议吗?当时的调解协议规定,双方互不负责。你说我当时是受害者,派出所的调解是根据医院的诊断结果进行的

2022-04-24 09:01:33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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