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离婚后 房子怎么才能给孩子 怎么争取最大利益!?孩子满18周岁了 我想把房子给孩子 男方不同意 孩子以后归女方 他摔东西企图伤人这个可以作为证据吗 能争取点利益吗

离婚
2019-03-24 21:25:31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首先,你丈夫的行为在我国婚姻法中有相关规定,在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四种情形下,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离婚时,您可以向法院请求损害赔偿。
    其次,一般情况下,婚前个人购买的房产应认定为婚前个人财产,离婚时应归购房者个人所有,但是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还款视为夫妻共同财产,你丈夫应该给你相应的经济补偿。
  • 离婚有两种方式,一种是协议离婚,双方协商好后去民政部门办理离婚证。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去法院起诉离婚。你母亲不识字的话,可以口头起诉,由法院工作人员记录成文字作为起诉状。
    你母亲也可以委托亲属或朋友作为代理人,给代理人出一份委托书,那么代理人就可以代你母亲处理离婚事宜,但开庭的话,你母亲如果没有特殊是由,应当亲自去,当然,代理人也应当去。
    至于怎么争取到最大利益,我认为你父亲如果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共同居住,那么你父亲是有过错的一方,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当少分。并且,孩子如果判给你母亲抚养的话,你父亲应当承担一部分抚养费,一直支付到18岁。
    另外,你父亲可能涉嫌重婚罪,不过这个罪名是自诉罪,不告不理,也就是说,需要你们去法院起诉你父亲犯了重婚罪,否则,国家是不追究的。
  • 您好,《婚姻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给付子女抚育费的数额,一般为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
    参照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为标准,由父母双方协议确定。不能达成协议的,由法院依据上述原则判决。抚育费的给付期限,依照双方约定确定,没有约定的到子女能力独立生活为止。
  • 孩子抚养权:第一,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第二,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于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5)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第三,如果子女是已满10周岁的未成年人,父母双方对于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时,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予准许。父母离婚后,子女随哪方生活,一般是根据;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的原则来决定。《婚姻法》第三十六条第三款规定:;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利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