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1月30日上午7:55,我在8点从工厂的楼梯上摔了下来。当时,我没有引起注意。9点钟时,我的脚开始肿胀。我中午12点下班(以为这是个小问题)。我去看医生检查了一下。医生诊断我的右脚拇指断了。医院表示,那些从楼梯上摔下来的人只能报告工伤,不能报告社会保险。现在工厂不承认我是工伤,你能在这种情况下报告工伤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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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在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被诊断为职业病时,应当由用人单位在事发之日或诊断之日起30日向劳保部门申请,用人单位未申请的,职工或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发之日或诊断之日起1年内向劳保部门申请。提出申请时应当递交工伤认定申请表、
劳动关系证明材料、医生的诊断证明三项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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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