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如果我一年没有支付工资,我可以要求经济补偿吗

2022-04-26 19:13:0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如果用人单位主观恶意不支付加班费,则可以要求赔偿。当劳动者以用人单位不支付或不足额支付加班工资为由主动辞职而要求经济补偿金时,应当考量下面两个因素:1、用人单位是否存在主观恶意;2、用人单位是否足额支付了加班工资
  •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等
  • 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其支付赔偿金: (1)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2)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 (3)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4)解除劳动合同后,未依照本法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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