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如果你在北京租房,如果你提前收回租约,你需要支付中介费吗?我在北京租了一所房子当办公室。现在我记不下来了。当时,房产中介费由业主支付。合同签订了五年。现在我们必须在三个月内归还租金。除了押金,他还要求我们现在把他交给房产的中介费还给他。当时,为了降低月租金,签约时间很长。我可以再次向业主收取中介费吗?

2022-04-27 20:04:2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绕过中介机构和出租人签约应该向中介机构支付中介费。因为中介机构按照合同规定向承租人提供了房源信息,让供需双方见面,就提供了相应的服务,即使承租人绕过中介机构和出租人签约,合同的成立也是中介机构促成的,因此中介机构有权获得中介费
  • 合同到期客户不搬走,出租人是暂时不需要退还押金的,并且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返还房屋并支付逾期使用房屋阶段的房屋使用费并追究其违约责任,费用从押金中扣除,多余的应当返还。押金不足的,还可以要求支付。《合同法》第二百三十五条规定,租赁期间届满,承租人应当返还租赁物
  • 如果已经收取中介费且合同不能正常履行,非违约方可向违约方提起诉讼,索赔中介费成本。 当然,如果是中介公司原因造成的,建议正常协调。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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