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我有一栋房子,被我祖传财产的四分之一分割,但由于经济有限,它还没有建成。政府表示,如果无法确认权利,将收回没有房子的空置土地。这是老人留下的东西。即使我买不起,这也是我的事。为什么我不仅不给予权利,还收回权利?真的没有理由,今年,我有完整的土地确权程序,但办事员说没有房子我做不到。公众真是不讲道理。我没有权利用钱买东西吗?你必须把它扔掉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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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买卖协议吗?如果没有,对你不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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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
土地纠纷,如果对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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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