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宅基地确权由谁来确权

2021-11-03 1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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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宅基地是由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来进行确权的,因为取得宅基地是需要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的,如果民事主体之间发生法律争议,需要专门的机关进行确权来解决争议。那么接下来将由找法网小编为您介绍关于宅基地确权由谁来确权的相关内容。
宅基地确权由谁来确权

一、宅基地确权由谁来确权

1、 依照我国《土地管理法》第十六条的规定,确权的权利主体为乡级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也就是说,只有县级以上的人民政府才可权确认所有权和使用权。

2、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作为人民政府的职能部门,具体承担确认权利的工作。关于权利确认的意见和建议必须报告同级人民政府作出决定。

3、依照《土地管理法》规定:第十条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农民依法拥有,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委会经营管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的农民,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经营管理;它们由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由乡(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

二、宅基地法律纠纷的解决方式

根据我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宅基地纠纷的解决办法,主要有三种:

1、协商解决

《土地管理法》第16条第1款规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据此规定,公民之间发生的宅基地纠纷,应当先通过协商的方式加以解决。

2、行政解决

《土地管理法》第16条第2款规定:”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该法还规定,侵犯土地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争议,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责令停止侵犯、赔偿损失。

3、司法解决

《土地管理法》第16条第3款规定:”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这表明公民之间就土地的使用权和所有权发生的纠纷,只与按照《土地管理法》第16条和第53条的规定,先经过有关行政机关的处理,对于处理决定不服,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否则,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对于侵犯土地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被侵权人可以不经行政机关的处理,而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三、宅基地使用权的转让需要哪些条件

1、转让人拥有二处以上的农村住房(含宅基地);

2、同一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成员转让;

3、受让人没有住房和宅基地,符合宅基地使用权分配条件;

4、转让行为征得集体组织同意;

5、宅基地使用权不得单独转让,地随房一并转让。

以上就是由找法网小编整理收集的关于宅基地确权由谁来确权的内容,希望对您的疑惑有所帮助。综上所述,乡级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才有权对宅基地进行确权,包括宅基地使用权的权利主体。如果您还有其他法律疑问的,欢迎咨询找法网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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