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想问一问。我在现在的公司工作了两年,然后因为我的家人想让我回家工作,我个人觉得我不能胜任目前的职位。我提前一个月提交了辞职报告。我第一次还了它,第二次没有还它以供批准。在这种情况下,我可以在辞职日期到来时离开吗?我能拿到上个月的工资吗?我的社保可以转出吗?

2022-04-28 09:25:4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入职一个月是可以离职的。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
  • 辞职走人分三种情况,一是公司有比较严重的违法行为,劳动者可以立即通知公司离职走人;二是在试用期,劳动者提前三天通知单位,可以离职走人;三是试用期过后,劳动者需要提前三十天通知公司,然后离职走人
  • 如果是因为社保引起其他问题,则仲裁委会受理。比如说因为单位没有购买社保而辞职,这个时候可以主张经济补偿的,这个时候你申请经济补偿仲裁委就会受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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