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在一家私人拥有的服装店工作。我去年12月去上班,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在销售过程中,他赚了客人和老板差价的90元,被老板知道后及时退还。老板之前提到我们不能赚取客人的差价,否则我们不会扣除半个月的3000元底薪和工作佣金。现在,基于这个理由,老板不会退还我上半个月的工资3000,加上我4月份工作的四天工资和佣金,共计4000多。从法律上讲,如果我申请劳动仲裁,我能拿回4000多英镑来保护我的权利吗?此外,我看到《劳动法》规定雇主必须与工人签订劳动合同,但我的老板从未与我签订过合同,要求我支付半个月的工资作为押金是合法的吗?我应该如何保护自己的权利?毕竟,我错了。我们只能保持沉默。

2022-04-29 12:56:59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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