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与公司的定期劳动合同于2015年1月12日到期,但我继续在公司工作,直到2016年11月26日离开,但公司拒绝支付过去41天内未支付的工资。除了追讨欠薪的权利外,我可否要求该公司在过去12个月内支付双倍工资?

2022-04-30 14:5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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