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和前夫离婚一年了,现在才发现他在婚内和别的女人生了孩子,属于重婚吗?离婚的时候他是净身出户,现在他和那个女人领结婚证了,我还能告他吗?

离婚
2019-03-25 20:36:48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并不是当事人在婚姻存续期间与他人生育子女,就可以被认定为重婚。同时,重婚罪,必须符合以下三个条件中的一个:
    1.与配偶登记结婚,与他人又登记结婚而重婚,也即两个法律婚的重婚。有配偶的人又与他人登记结婚,有重婚者欺骗婚姻登记机关而领取结婚证的,也有重婚者和登记机关工作人员互相串通作弊领取结婚证的;
    2.与原配偶登记结婚,与他人没有登记确以夫妻关系同居生活而重婚,此即为先法律婚后事实婚型;
    3.没有配偶,但明知对方有配偶而与已登记结婚或以夫妻关系同居而重婚;其次,该案例中的当事人,如果符合以上三个条件其中之一,那么就依法构成犯罪,重婚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58条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 根据我国《婚姻法》及最高法的司法解释: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对子女抚养问题,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及有关法律规定,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为总得原则。希望我的解答对你有所帮助,敬请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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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我国对于离婚赔偿有明确的规定,并不是婚外就一定会净身出户,而且绝大多数情况下都是不可能的。《婚姻法》规定了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的情形。多数人想当然地认为一方出轨了,另一方就可以提出赔偿请求。
    实际上我国《婚姻法》第四十六条只是列举了以下四种情形:重婚的、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实施家庭暴力的、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显然,一般的“出轨”行为,并不属于我国法律规定的可以提出损害赔偿的情形。
  • 婚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均属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共同财产和债务归夫妻共同所有和负担,一般是一人一半,同时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来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按照法律规定有重婚、同居、家暴、虐待或者遗弃行为的,无过错方是可以主张损害赔偿的。
    一般情况不能够以家暴为由而要求对方放弃分割财产净身出户。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