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丈夫贷款做生意失败了,欠了不少债务,我跟丈夫的感情破裂,决定离婚,是真离婚不是假离婚,我们有一套用丈夫的公积金贷款的房子只有买房合同没有房产证(还有27万的贷款未还上)归我,丈夫的债务归他,孩子已经成年,为了规避以后的风险,不让丈夫的债务牵连到我,离婚后,我想把房子卖给我的父母,走买卖手续,房子还没有房产证,这算不算恶意转移财产?

离婚
2019-03-26 00:22:09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由于出卖人的原因,买受人在下列期限届满未能取得房屋权属证书的,除当事人有特殊约定外,出卖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因此,在开开发商出于自身的原因违约的情况下,买受人可以要求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
    违约金当事人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无约定的按法定。
  • 对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故意将夫妻共同财产隐匿、转移、变卖、毁损拒不交出的,可以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02条的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视情节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伪造、毁灭重要证据,妨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

    以暴力、威胁、贿买方法阻止证人作证或者指使贿买、胁迫他人作伪证的;

    隐匿、转移、变卖、毁损已被查封、扣押的财产,或者已被清点并责令其保管的财产、转移已被冻结的财产;

    对司法工作人员、诉讼参加人、证人、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协助执行人进行侮辱、诽谤、诬陷、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方法阻碍司法工作人员执行公务的;

    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

    单位违反前述规定的,对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
  • 离婚时恶意转移财产的案件是离婚案件中最为复杂也是争议最多的。现实中,常常遇到一方将夫妻共同财产出卖,注销公司、写假借条等转移财产、企图侵占对方财产的情况。那离婚时恶意转移财产有哪些情形呢?下面我们具体来看:  
    1、转移已有存款;  
    2、收入不存入夫妻名下的存折;  
    3、私自出售房屋;  
    4、私自出售其他夫妻共同财产;  
    5、私自无偿转让或赠与夫妻共同财产等。  另外,在现实中,还包括离婚一方,恶意负债的情况,这种情况也是离婚时恶意转移财产的情形。  
    1、制作虚假的欠条;  
    2、虚报开支;  
    3、在法院打虚假债务官司;  
    4、利用关联企业负债等。  以上的九种情况,就是离婚是恶意转移财产的情形,在现实中,由于当事人转移财产的时候,由于时间急迫,如果一旦发现这种情况,需要采取措施以防止这样的情况发生,那如果离婚时一方恶意转移财产该怎么办呢?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七十四条 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
      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
    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所以,如果建筑区划有规划的,就按规划处理,如果没有规划的话,就属于业主共有。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