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我是一名电力企业的女职工,今年快47岁了,因为改革、改制,厂、网分家,45岁以上的女职工,55岁以上的男职工一刀切,工资、待遇不变,厂、网各担50%,实行下岗、内退,从政府农办、发电公司抽调8名人员来管理我们,另立一个由财政兜底、担保,10年期限的临时性代管公司专管正退、内退人员。放这合法吗?(要是两家企业不景气,财政能兜多久?值得担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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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劳动
合同中,福利待遇指的是和签约员工一样的,福利是指五险一金或休假时间,待遇是指过年过节发放物品等。
一、一般早劳动合同中都会对工资的构成以及工资发放的时间做具体的规定。
二、公司发放的福利包括在中秋节发放的月饼,以及各种福利待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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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工资分配应当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同工同酬”。同工同酬是指用人单位对于技术和劳动熟练程度相同的劳动者在从事同种工作时,不分性别、年龄、民族、区域等差别,只要提供相同的劳动量,就获得相同的劳动报酬。
同工同酬体现着两个价值取向:确保贯彻按劳分配这个大原则,即付出了同等的劳动应得到同等的劳动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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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能在
借款合同中为股东提供保证,但要按公司章程,由董事会或者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同意。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16条规定: “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担保,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会或者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公司章程对投资或者担保的总额及单项投资或者担保的数额有限限额规定的,不得超过规定的限额。
公司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必须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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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