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姐骑电动三轮追尾一个骑着2轮电动车的孕妇,撞击不猛烈 很轻微的刮擦,导致电动车不稳,该孕妇没有被摔而是缓慢倒地,肚子未着地,事后我姐带去医院做了一系列检查,B超,心电图,胎心监护,无异常,期间说腹痛,医生说可能是受到惊吓啥的。然后住院3天观察。3天过去了什么事都没有。孕妇一方提出出院。我去办理出院手续。然后办理之前,孕妇一方提出索要营养费误工费计1000元。并负责全部医药费,出院之前孕妇一方提出还要做B超,我也同意了。但是这1000块钱到底该不该给。 孕妇一方无工作。医院内没有任何异常情况,打针打的营养针。。。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