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辞职。领导说工厂找不到任何人,不让我走,也没有签字。我该怎么办
劳动合同纠纷
2022-05-04 11:0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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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辞职不需要单位批准,但须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
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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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期期间,只要提前三天通知了公司,并把工作交接好,即使公司不让走,员工也可以离职,公司也应该支付试用期应得的工资。如果在提出离职申请后,公司不让走,可以向
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是申请
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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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与公司因履行劳动合同发生纠纷,双方可以协商解决,也可以请求工会或者本单位
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调解,协商和调解不成,申请劳动争议
仲裁;也可以直接申请劳动争议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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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