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1.公司要求去其他地方,我不同意工作调动。公司会因此解雇我吗?2.如果我被解雇,公司会赔偿我吗?3.公司尚未与我签订劳动合同。这是违反合同吗?有补偿吗?4.如果试用期已过,社会保险尚未缴纳,您是否有权要求公司补缴?5.试用期为两个月,正式入职时间为10月14日。公司是否需要支付10月份的社会保险费?

2022-05-04 19:46:1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试用期员工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是否需要赔偿由以下情况决定:1、企业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要支付赔偿金,赔偿金数额是经济补偿金的二倍,在试用期,经济补偿为半个月工资,最后赔偿金的数额就是一个月的工资;2、劳动者提出离职,企业不需支付补偿金。等等
  • 公司辞退合同未到期的员工,应该补偿情况如下: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即根据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补偿两个月的工资
  • 试用期员工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不需要员工赔偿,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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