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这家公司工作了13年多,一直从事洗涤设备的安装。我于2015年1月1日晋升为车间主任,直到8月11日。公司以达不到产值为由解除了车间主任的职务,将日薪从300元减至250元,并调到隔壁的配套车间操作切割机。我坚决不同意,但公司还是发布了一份有部门经理签名的公告,但没有公司印章!这家公司违法吗?我能得到多少个月的经济补偿?我现在必须去上班吗?
-
您好,你可以举报
-
协商不了的,可以起诉解决
-
工作岗位的变更,需要双方协商一致。同意岗位工资可以降低。如果不同意调岗,公司不能单方面进行调岗,员工可以因此解除劳动
合同并要求经济补偿。
-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