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有个朋友十多年前捅死了人,但是他自己并不知道,只以为人捅伤了,直到公安机关抓捕他他才知道人死了,法院起诉的罪名是抢劫致人死亡,一开始他也供诉是想抢点钱,最后又说是对方抢他的,当时在现场的证据都是间接性的,只能证明他俩的事,除了他一开始的口供,并没有任何的证据可以证明他是抢劫,那这个抢劫罪成立吗

刑事辩护
2019-03-26 13:35:3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一、口供,即被告人的供述,与书证、物证、电子证据等一样,都是证据形式之一;
      
    二、关于口供,《刑法诉讼法》第五十三条有明确的规定:
      对一切案件的判处都要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没有被告人供述,证据确实、充分的,可以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
      证据确实、充分,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定罪量刑的事实都有证据证明;
      
    (二)据以定案的证据均经法定程序查证属实;
      
    (三)综合全案证据,对所认定事实已排除合理怀疑。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一)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二)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三)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
    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
    (一)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
    (二)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
    (三)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四)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五)严重超载驾驶的;
  • 人身损害赔偿达成协议后,受害方愿意的话,可以撇开协议,按侵权责任法起诉,但如果对方拿出已签订的协议作为抗辩,要求按协议履行,案件即转化为合同或曰协议纠纷,争议的案由、适用的法律都发生变化。再有争议,是协议的效力问题,或者受害人一方是否行使撤销权撤销协议的问题,以及协议的履行问题。
    有达成的赔偿协议,协议有效,应按协议处理赔偿问题,不要再撇开协议,按侵权责任法起诉了。即使对协议反悔,也要起诉确认协议无效,或者行使撤销权撤销协议。待协议被确认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再按照侵权责任法提起人身损害赔偿之诉。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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