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公司要求调岗员工不同意,公司又要求支援新岗位这样可以申请赔偿吗?

2019-03-26 15:57:41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如果双方当事人不能协商一致时,可以另行支付一个月的工资作为经济补偿金,提前三十日通知之后要求其离职的。
    针对不胜任岗位解除的问题,实践中操作的手法比较多,根据你们公司的情况,提几点建议:

    一、确认公司关于调岗的制度是否合法生效;

    二、该员工的原工作岗位及要求,考核结果(考核程序的合理公正);

    三、调岗通知,注明到新岗位的报道日期及逾期不报到的后果,让其本人签收,不签收EMS快递给该员工;

    四、禁止该员工到原部门工作;

    五、其若不到新岗位报道(不管是否进入公司),视为旷工,根据旷工天数,发给警告信等,达到公司规定的解除天数,即书面通知解除。
    无需赔偿任何东西。
  • 公司单方面要求降职调岗是违法的,如公司单方解除劳动合同,你可以要求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如果用人单位违法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的,你可以要求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支付补偿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注:【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即时解除劳动合同】  第二十九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  第三十五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第四十八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 劳动合同中常见约定“单位可根据自己的需要单方调整员工的工作岗位”,但此种约定并不意味着单位可以随意调整员工工作岗位,如单方调岗应由以下几个方面做合理性审查:
    1、调岗是否有明确法律依据。如员工不胜任原岗位工作、孕期妇女因身体原因需调离原岗位等。
    2、是否属单位生产经营的合理需要。员工所在岗位性质有此需要且属于单位正常生产经营需求,员工具有服从义务。
    3、调整前后劳动者工资水平是否相当、无大幅改变。
    4、调岗不具有侮辱性或惩罚性。
    5、工作条件和劳动便利是否可以维持,劳动者增加的劳动成本是否有补助。工作环境、在途时间等都是劳动者入职时考虑的劳动成本问题,岗位改变造成劳动者劳动成本增多超出劳动者预期,要求劳动者一味服从违反平等公平的法律原则。
    6、调岗是否改变了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的目的。
    若不符合上述要求,员工不同意公司调岗的,无论是员工辞职,还是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都应该给予员工补偿。
  • 调岗属于变更劳动合同的主要内容,用人单位必须先与劳动者协商一致,未经劳动者同意,用人单位单方面调整岗位,原则上是无效的。但是如果用人单位是生产经营需要的调岗,且调岗具有合理性,不存在侮辱或惩罚性质,同时工资待遇等不降低,与劳动合同约定的岗位之间存在一定的相关性,您可以根据单位的安排变动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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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规定,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支付经济补偿。
    您可以与单位协商要求在原岗位工作,如果单位拒绝您的要求而辞退的话,可以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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