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想问一下老人和他的儿子,他们的户口不在一起。这位老人的三口之家已经离开了,但一位老人的户口在他离开之前已经被一起管理,但村里仍需要收回土地。这合理吗?

2022-12-16 01:40:40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你好,户口办理问题较为复杂,建议向专业律师进行咨询。

  •   个人对土地仅拥有使用权,并不拥有所有权,因此老人去世后,土地使用权不是老人的遗产,不能依法发生继承。但是此土地使用权,国家或者集体作为土地的所有人,并一定收回土地使用权。

      根据《土地管理法》

      第八条

      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 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第十条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经营、管理;已经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由乡(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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