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QQ上有人未经我同意,私自将我个人信息公开,并且诽谤。请问构成犯罪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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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人在网上发帖诋毁,构成诽谤,公民享有
名誉权,禁止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公民的名誉。所谓诽谤,就是故意捏造并散布某种虚构的事实,从而损害他人人格和名誉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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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微博上诽谤别人可以构成
诽谤罪。但是需要满足以下条件,1、同一诽谤信息实际被点击、浏览次数达到五千次以上,或者被转发次数达到五百次以上的;2、造成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精神失常、自残、自杀等严重后果的;3、二年内曾因诽谤受过行政处罚,又诽谤他人的;满足以上才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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曝光别人信息违法,在网上曝光他人个人全部信息是违法行为,侵犯的公民的
隐私权。若曝光他人信息数量较大,情节严重的,构成侵犯公民信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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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