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如果二手房居间合同没有经纪人注册号及经纪人签名的合同是否有效?我缴纳的购房定金可以要回来吗?

2019-03-27 06:29:46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424条的规定:“居间合同是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因此,所谓居间,是指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一种制度。
    居间人是为委托人与第三人进行民事法律行为报告信息机会或提供媒介联系的中间人。
  • 委托律师加入谈判的好处
    1、律师具有专业的法律知识,能确保合同内容合法,避免合同陷阱,防范法律风险。律师在谈判中的实质作用,是根据交易所涉及的背景情况及法律环境,对谈判及合同条款中遇到的法障碍、潜在的风险、权利、义务不明确等问题进行分析,并将分析的结果及时提交委托人用于决策。
    2、专业律师拥有丰富的合同谈判经验,利于合同谈判的进行,尽可能维护当事人的利益。由于职业特点,律师经常要做的工作就是谈判,如在法庭调解阶段需要谈判,庭外和解阶段需要谈判,帮助他人调解解决纠纷需要谈判,律师要帮助客户进行商务谈判等等。
    所以律师一般都有比较丰富的谈判实战经验,这极有利合同谈判。
    3、律师介入合同谈判,往往被认为谈判是正式严谨且在合法框架内进行的,有时能对合同谈判产生积极影响。
    4、律师“旁观者清”能理性看待合同谈判事宜,一般不会讲情绪带入到谈判之中。
    律师毕竟不是当事人,没有激烈的利益冲突。在双方争执不下、久议不决的分歧严重的议题上,律师如能适时提出铿锵有力、合理合法、情真意切、“客观中立”的建设性解决方案,往往会发挥意想不到的效果,起到一锤定音的作用。
  •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一般而言,以书面形式订立的合同,在当事人双方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成立即生效。法律规定要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合同经批准、登记后即生效。合同的公证不是合同有效的要件。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一般而言,以书面形式订立的合同,在当事人双方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成立即生效。法律规定要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合同经批准、登记后即生效。   合同的公证不是合同有效的要件。   公证是公证机构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依照法定程序对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的活动。   合同是当事人或当事双方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关系的协议。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   合同有效成立的4个条件:   
    1、双方当事人应具有实施法律行为的资格和能力;   
    2、当事人应是在自愿的基础上达成的意思表示一致;   
    3、合同的标准的和内容必须合法;   
    4、合同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   一般而言,依法成立的合同从成立之日起生效,具有法律约束力。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因此,一般而言,在双方当事人签字时合同就成立了,成立即具有法律效力。   特殊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经批准、登记后即生效。   即此时,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是成立了,但是要经批准、登记后才发生法律效力。
  • 居间合同的基础是委托合同。居间合同的发生有以下两种情形:  第一,委托人主动找居间人。例如甲有一套房子要出租,他找到作为房屋租赁中介机构的乙公司,乙公司在其公司登记的求租人中为其找到了合适的人选一丙,丙是作为求租房屋的委托人,甲和丙签订了房屋租赁合同,乙公司收取中介费(佣金),按我国目前此类居间合同的交易习惯,佣金是由求租人支付。
      第二,居间人主动找委托人。居间人往往信息灵通,例如甲知道某物在某地有卖,而急需购买此物的乙却不知道,甲向乙报告了订立合同的信息,并为乙订立合同提供了媒介服务,使乙如愿在某地购买了他所需要的物品,由乙向甲支付一定数额的佣金。
      以上两种居间合同的基础都是委托合同。第一种情形甲和丙都是乙公司的委托人,第二种情形尽管是甲先找的乙,但最终乙转化为甲的委托人,由乙向其支付佣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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