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另一件事是,我们分别于2002年6月26日和2002年7月26日进入公司,但我们签署的合同是2002年9月30日至2003年8月31日。换句话说,我们只签了11个月零1天的合同,也就是说,我们有三个月的试用期。我读过劳动法。规定一年以下合同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我不知道我们能否起诉他们最后,合同于2002年11月18日签订。但现在我们没有原始版本。我们只有一份来自北京的传真。可以吗???

2022-05-10 04:51:15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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