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在我的家乡广东普宁建造了一座大楼,然后租下来开了一家服装厂。合同于今年8月31日到期。九月份,承包商逃跑了,把一些机器留在了我的大楼里。他欠了各种各样的工资和高利贷。劳动局的人走到门口说,承租人欠的工资将由出租人承担。有这样的法律吗?

2022-05-10 09:0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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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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