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于2018年11月27日正式辞职。辞职手续在离开公司时完成。在转入社会保障时,社会保障体系不能暂时转出。让我等几天。得知甲方故意要求我与公司签订保密协议后,我被告知公司财务部门不会当场开启该项目。结果,我无法支付新单位的社保,社保被切断。12月14日,原公司支付了11月份的工资,但没有支付给我。至于保密协议,是在辞职时签署的,而不是在辞职手续完成后签署的?国家是否规定必须签署保密协议?免费签名?如果你故意扣留工资,你可以加倍索赔多久?如果我申请劳动仲裁,现行法律、法规和规章中是否有限制有劳动争议的企业投标的处罚,因为我经常投标,招标文件中有劳动争议的要求。

2022-05-11 21:22:3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