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名字是2018年2月22日,我去XX医用玻璃厂工作。招聘信息是2500多个计件工作,但在工作了几天后,他说我们刚来就不工作了。第一个月是2000年,我们也承认第一个月的工资支付时,是1500元,说我会支付500元。第三个月发工资时,我请了假,但当我去的时候,老板说既然你不能工作很长时间,就不要这样做。他解雇了我。工厂应该付给我500元吗?但老板不会同意的。我想问我们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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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商不成可起诉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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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拨打10086反映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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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建议你到劳动局进行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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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讨薪方法:和用人单位协商;请求调解组织调解;到劳动行政部门举报,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到
劳动仲裁部门申请劳动
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向人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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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