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北京恒安拖欠工资,一直拖一直压,从5号到现在一直不发工资

其它
2019-03-27 14:10:4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比如,公司拖欠工资可以直接去法院起诉么?
    一、在有书面欠条且不涉及其他争议的情况下,员工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支付拖欠的工资。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第三条明确规定

    ”劳动者以用人单位的工资欠条为证据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诉讼请求不涉及劳动关系其他争议的,视为拖欠劳动报酬争议,按照普通民事纠纷受理。“

    注意:除追索有书面欠条的工资外,如果员工与公司之间还有其他争议,如追索一次性经济补偿金、伤亡赔偿金、要求解除或恢复劳动关系等,则不能直接向法院起诉。

    二、 在用人单位拖欠工资且未有书面欠条的情况下,劳动者要先和用人单位协商,如果协商无法解决,则可以通过以下法律途径来解决:

    (1)向当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诉举报;

    (2)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 超过了法律或行政法规规定或超过约定时间不发工资,都是视为违法行为;还追究刑事责任须具备相应的条件:
      
    1、“拒不支付一名劳动者三个月以上的劳动报酬且数额在五千元至二万元以上的“;
      
    2、”拒不支付十名以上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且数额累计在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拒不支付劳动报酬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为依法惩治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有关规定,现就办理此类刑事案件适用法律的若干问题解释如下:
      第一条 劳动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的规定应得的劳动报酬,包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及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条之一第一款规定的“劳动者的劳动报酬”。
      第二条 以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为目的,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条之一第一款规定的“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
      
    (一)隐匿财产、恶意清偿、虚构债务、虚假破产、虚假倒闭或者以其他方法转移、处分财产的;
      
    (二)逃跑、藏匿的;
      
    (三)隐匿、销毁或者篡改账目、职工名册、工资支付记录、考勤记录等与劳动报酬相关的材料的;
      
    (四)以其他方法逃避支付劳动报酬的。
  • 单位拖欠员工工资,一般情况下员工都需要和单位进行协商,要求单位按时支付工资,在协商不一致的情况下可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进行投诉调解,如果调解无效,那么员工可以向劳动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索赔。并且可以主张解除劳动关系并要求支付工资及经济补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