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和我老公结婚三年了,没领结婚证,但有孩子,他说要和我离婚,孩子一岁半了,还没落户口,我想问一下这种情况下,如果要离婚怎么离啊?

离婚
2019-03-27 16:08:11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户籍是否已经落户,以当事人夫妻双方的户口本为依据,只交验身份证、结婚证、出生证,无法证明是否已经申报户口,也无法出具该证明。  户籍:  1,又称户口,是指国家主管户政的行政机关所制作的,用以记载和留存住户人口的基本信息的法律文书;  2,户籍是对自然人按户进行登记并予以出证的公共证明簿,记载的事项有自然人的姓名、出生日期、亲属、结婚、离婚、收养、死亡等;  3,它是确定自然人作为民事主体法律地位的基本法律文件。
  • 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一第四条男女双方根据婚姻法第八条规定补办结婚登记的,婚姻关系的效力从双方均符合婚姻法所规定的结婚的实质要件时起算。第五条未按婚姻法第八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起诉到人民法院要求离婚的,应当区别对待:一 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二 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
    自我判断是事实婚姻还是非法同居,法院不受理非法同居关系的解除,如因财产纠纷法院受理。
  • “同居”的含义明确了,“同居关系”就容易理解一些。“同居关系”即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而在一起持续、稳定的共同居住。“同居关系”有的是以夫妻名义进行的,有的则不然。
    新的司法解释取消了“非法同居”这一说法,而以“同居关系”取代。这表明现行法律不再对未办理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的共同生活进行干涉。但这是针对男女双方均无配偶的情况而言的,对于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婚姻法则明文禁止。
    我们在这里所说的“同居关系”不包括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这种情况。
  • 你好,你们以前没有领取结婚证,只能算是同居关系,现在没有事实婚姻这个说法了。你的户口本上面写的已婚,你可以向户籍部门申请将已婚改成未婚,如果户籍部门不更正,你可以提起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
    你和你的小孩是否能获得拆迁房的资格,则要看你们当地的拆迁补偿安置标准是按人头还是按户口所如果我的回复对你有帮助,请采纳为最佳答案。如果还有什么不明白的,欢迎来电咨询。
    在地,如果按人头,那么你们就可以获得拆迁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