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是75年上班87年辞职。2001年坐牢9个月 后来又上班现在退休工龄是怎么算的

2019-03-27 19:33:1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工龄纠纷是否可诉,有何依据?可诉。
    下列司法解释中的“计算劳动者工作年限”不就是指是工龄嘛,如果不可诉,那么何必分担举证责任?法院不受理,你可以象上级法院申诉。还可以象检察院提起审判监督。
    最后还可以找人大,院长接待日找院长要求给出不予受理的合法理由。总之“不属于法院管辖”的说法过于泛泛,很难说是因为什么不予受理。

    3、2001年4月30日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三条规定,因用人单位作出的开除、除名、辞退、解除劳动合同、减少劳动报酬、计算劳动者工作年限等决定而发生的劳动争议,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4、2002年4月1日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六条规定:在劳动争议纠纷案件中,因用人单位作出开除、除名、辞退、解除劳动合同、减少劳动报酬、计算劳动者工作年限等决定而发生的劳动争议的,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即是规定了因用人单位作出不利于劳动者的决定而发生争议的劳动诉讼,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同时,需要计算工龄,为解决劳动纠纷提供科学依据。
  • 工龄是指职工以工资收入为生活资料的全部或主要来源的工作时间。工龄的长短标志着职工参加工作时间的长短,也反映了它对社会和企业的贡献大小和知识、经验、技术熟练程度的高低。

      工龄可分为一般工龄和本企业工龄。一般工龄是指职工从事生产、工作的总的工作时间。在计算一般工龄时,应包括本企业工龄。
      本企业工龄(连续工龄)是指工人、职员在本企业内连续工作的时间。
    一般工龄包括连续工龄,能计算为连续工龄的,同时就能计算为一般工龄;但一般工龄不一定就是连续工龄。
      连续工龄和本企业工龄在含义上有一些差别,即连续工龄不仅包括本企业连续工作的时间,而且包括前后两个工作单位可以合并计算的工作时间。
      机关、事业单位为有别于企业用"工作年限",实际上连续工龄和工作年限的含义和作用是相同的。
  • 社保的养老保险包含了职工养老保险、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三种情况:
    1、职工养老保险、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养老金计算办法一致:
    职工养老保险的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
    其中:基础养老金=(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缴费年限×1%
    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储存额/计发月数(50岁为
    195、55岁为
    170、60岁为139,退休年龄不一样,计发月数就不一样的)
    2、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目前规定的70+个人历年缴费金额、当地政府补助金额合计/139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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