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2001年,我在行政部门雇了一名全职司机。2007年12月31日被解聘后,我于2008年2月被指定调度公司送回原单位继续工作至今。如果我现在想解雇,我应该如何补偿,以及我应该如何计算服务年限?

2022-05-15 15:52:2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劳动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等
  • 公司无故解雇我的补偿是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即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二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一个月工资的赔偿金
  • 公司在合同期内辞退员工,应该补偿情况如下:《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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