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与该公司签订的合同终止日期为4月15日,但产假刚于4月23日结束。目前,公司尚未与我续签合同。这种情况合法吗?我该怎么办?非常感谢。

劳动合同纠纷
2022-05-16 16:36:3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劳动合同期满,女职工在哺乳期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哺乳期结束时终止。女职工在哺乳期的,用人单位终止劳动合同的,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 怀孕了公司不续签合同是否合法: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除非具备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严重失职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
  • 用人单位存在违法行为,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纠察大队投诉,也可以走司法程序维权。《劳动法》第四十五条:劳动合同期满,有本法第四十二条 规定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但是,本法第四十二条第二项规定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劳动者的劳动合同的终止,按照国家有关工伤保险的规定执行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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