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跟公司签了合同,因为感觉公司不靠谱,工资不能按时发就想离职,跟公司负责人说了,负责人说放我一个月的假,在家把身体调理好再来公司说要不要离职的事,在放假期间,销售经理说我工资要等我回去才能给,我同意了,然后到公司以后提了两天工资的事都不发我就办了离职,周四办的离职,都交接好了,当时答应说周末前发给我,然后周末联系说是忘了,要下周,就这样一直拖鞋,我现在手里能证明我在这个公司上班的证据只有和后勤要工资的聊天记录,工资单,该怎么办啊,坐标南京

2019-03-28 02:22:4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国家规定的日工资计算方法系数应该是
    21.75天/月。

    1、 法定节假日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即折算日工资、小时工资时不剔除国家规定的11天法定节假日。

    2、据此,日工资、小时工资的折算为:日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  小时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8小时)。

    3、月计薪天数=(365天-104天)÷12月=
    21.75天  日工资:月工资收入÷
    21.75  小时工资:月工资收入÷(
    21.75×8)=月工资收入÷174。

    4、劳动者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应要求用人单位明确工资标准,并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同时,要按规定完成工作任务,并履行好工作考勤、领取工资手续,妥善保存工资记录。
  • 收入证明,是我国公民在日常生产生活经营活动中,所需要的对经济收入的一种证明,一般在办理签证、银行贷款,信用卡等会被要求由当事人单位出具的对经济收入的证明。  个人收入证明的内涵:包括工资(一般指年收入总额)、养老保险缴费复印件、自有房产证明、私家车辆证明、大额定期存折复印件、外汇、债券、黄金有价证券帐户、大额人寿养老分红保单等。
    ;  注意事项:  第一:开收入证明要注意必须的格式。  第二:开收入证明必须要盖“鲜章”也就是收入证明复印是无效的。  第三:盖的章必须是单位的财务章或者是单位的公章。
    而且必须是圆章。
  • 既然为他人担保,就要承担连带清偿债务的责任,经人民法院判决、裁定承担连带责任,不履行判决书或者裁定书规定的义务的,经债权人申请,人民法院可以扣留提取担保人的工资清偿债务,担保人可以向被担保人追偿。
    《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四十三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扣留、提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收入。
    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费用。
    人民法院扣留、提取收入时,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被执行人所在单位、银行、信用合作社和其他有储蓄业务的单位必须办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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