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两年前,一位朋友以帮助领取生活津贴的名义骗取了6200元。他还找了一个所谓的低保朋友打电话给我确认。请问他们的行为是否属于欺诈?我该怎么办

刑事辩护
2022-05-18 02:07:4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合同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采取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等欺骗手段,骗取对方当事人数额较大的财物的行为
  • 若假以借钱之名,实际主观上是有非法占有对方财物的目的,并客观上隐瞒了自己真实想法或者实施了其他欺诈行为致使对方错误处分财产,数额达到了刑法规定的立案追诉标准,则构成了诈骗罪;若是正常的借贷关系,债务人因为经济能力不足无法偿还,但是有明确还款意向的,则不构成诈骗罪
  • 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有些违法活动,虽然也使用某些欺骗手段,甚至也追求某些非法经济利益,但因其侵犯的客体不是或者不限于公私财产所有权。所以,不构成诈骗罪。例如:拐卖妇女、儿童的,属于侵犯人身权利罪。 诈骗罪侵犯的对象,仅限于国家、集体或个人的财物,而不是骗取其他非法利益。其对象也应排除金融机构的贷款。因已特别规定了贷款诈骗罪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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