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今年5月6日通过房地产中介公司与卖方签定了房屋买卖居间合同,一次性付款,当时支付了定金二万元,中介费六干元。卖方当时说6月底房产证下来就办理过户手续;合同最终约定8月15日到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过户手续时之前付款二十六万元给丙方,由丙方支付给卖方,現在合同将到期了,卖方的产权证没办下来,到期办理不了过户手续,房款我也未支付,我也不想再等了,我想追回定金及中介费,该怎么办?敬请帮助及支招,谢谢!

2019-03-28 08:48:58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取得房屋房产证后,即获得房屋所有权,可以进行房产交易。如果没有房产证,则不能进行交易

  • 1、房屋买卖服务中介协议不等于购买合同。
    2、房屋买卖中介服务协议是居间合同,是为买卖房屋双方提供服务的协议,促成双方达成买卖房屋的协议,与买卖合同有关联。
    3、房屋买卖合同是买卖双方当事人签字才成立的买卖合同。
  • 房屋过户分为继承过户,转让过户,二手房过户以及商品房过户
    继承过户
    流程
    一、办理房产证过户手续要到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注销户籍,办理死亡证明;
    二、办理房产证过户手续要到区或市公证处(原外销商品房到市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房产继承分两种:一是遗嘱继承,二是法定继承。需要提交的材料有:
    1、被继承人死亡证明;
    2、办理房产证过户手续需要该套房屋的产权证明或其他凭证;
    3、户口簿或其他可以证明被继承人与法定继承人的亲属关系的证明文件;
    4、办理房产证过户手续需要继承人的身份证件;
    有遗嘱的继承权公证另需提交的资料:被继承人所立遗嘱(该遗嘱必须是已公证过的遗嘱,其他形式的遗嘱由于无法认定其真实性,因此暂不予采纳)。
    三、办理房屋过户登记,申请人是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
    申请人应当向登记机构提交下列文件:《房地产登记申请书》(原件)、身份证明(复印件)、房地产权证书(原件)、 继承权公证文书或者遗嘱公证书和接受遗赠公证书(原件) 契税完税凭证(原件)。
  • 目前的话房屋买卖合同定金是不退的,目前开发商在与买受人签正式商品房买卖合同之前一般都通过认购、订购、预定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 这种定金或订金的约定,对买受人极为不利,使买受人在签约时处于受制于人的境地,买受人往往在定金不退的压力下,违心地接受开发商的不平等条款,自己的真实意思也不能体现在合同中,有失合同公平、公正的原则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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